吉大港港务局威胁说,将对在港口堆场滞留超过21天的整箱(FCL)货物征收4倍的仓库租金。
这一处罚将从3月15日起生效,作为释放集装箱堆场所需空间的努力的一部分,因为据报道,进口商在提箱时故意拖延,从而面临严重的拥堵。
港务局于3月2日就此发出通知,要求托运人在3月中旬前提货,以免受到处罚。截至3月3日,港口堆场共有32,941TEU整箱集装箱,而堆场的总存储容量为35,868TEU。通知称:“我们最近注意到港口堆场的集装箱交付速度非常缓慢。一些进口商甚至在21天后也不提箱。这妨碍了港口的正常运营活动。”
如果情况在3月15日之前没有改善,则根据2001年《吉大港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工作条例》第160条,在第21天将适用比正常租金高出四倍的仓库租金。吉大港一位高级港口官员表示,港口的仓库租金远低于外部的仓库租金,因此没有自己仓库的进口商将港口堆场作为仓库。
Saif Maritime Limited的首席运营官Mohammed Abdullah Jahir表示,吉大港港口集装箱的吞吐量有所增加,但与此同时,堆场容量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增加。因此,每当托运人想要将集装箱多存放几天时,堆场就会变得拥堵。他指出,“需要增加堆场容量以应对不断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另外,为满足与成衣产业相关的进口需求,港口当局于上周在港内设立了一个拼箱(LCL)集装箱货运站(CFS)。
与此同时,吉大港2月份的集装箱吞吐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图文来源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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