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于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最新通过的《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2年5月30日以交通部令2002年第1号公布的《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5月23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8号公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中,交通运输部对滚装船舶的检验细则做出了调整,对车辆、货物和乘客搭乘滚装船舶时的状态做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滚装船舶的监督检查要求与法律责任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