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获悉,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取得核准批复,为该项目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工程建成后,对进一步提升湄洲湾港大宗散货码头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装船泊位,可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岸线长度526米,设计年通过能力985万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的《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核准的批复》,罗屿作业区2个新建泊位的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建设、土建工程、陆域形成和设备购置安装等。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项目的顺利核准批复,是该项目前期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随着该项目和同步推进的8号泊位(30万吨级矿石卸船泊位)的建设,罗屿作业区可初步形成“2卸3装”的泊位组合,进一步促进罗屿作业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从而有力地提升港口竞争力,真正打造成为东南沿海最大的铁矿石散货基地。(记者:郑已东通讯员:谢乙景 黄益利)
图/文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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