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推动物流全程数字化,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货运单证电子化和共享互认,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一站式”物流服务。
根据《规划纲要》,到2025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载装备全要素、全周期的数字化升级迈出新步伐,数字化采集体系和网络化传输体系基本形成。交通运输成为北斗导航的民用主行业,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公网和新一代卫星通信系统初步实现行业应用;到2035年,交通基础设施完成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天地一体的交通控制网基本形成,按需获取的即时出行服务广泛应用。我国成为数字交通领域国际标准的主要制订者或参与者,数字交通产业整体竞争能力全球领先。
《规划纲要》明确,构建数字化的采集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构建覆盖全国的高精度交通地理信息平台,完善交通工程等要素信息,实现对物理设施的三维数字化呈现,支撑全天候复杂交通场景下自动驾驶、大件运输等专业导航应用。同时,布局重要节点的全方位交通感知网络,推动铁路、公路、水路领域的重点路段、航段,以及隧道、桥梁、互通枢纽、船闸等重要节点的交通感知网络覆盖。此外,将推动载运工具、作业装备智能化,推动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技术研发,开展专用测试场地建设。
在构建智能化的应用体系方面,《规划纲要》明确,打造数字化出行助手,促进交通、旅游等各类信息充分开放共享,融合发展;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完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提高决策支持、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大数据运用水平,实现精确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
《规划纲要》要求,坚持试点先行,带动全面发展,围绕国家重要区域发展战略,开展区域性数字交通综合试点。同时,系统开展数字交通发展配套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