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凸显了港航物流业作为现代物流重要组成部分和“排头兵”的地位。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港航物流业,既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输大通道开辟的主力,也是物流现代化的先锋,是物流领域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在《规划》中,也展现了这样的特点。
“《规划》有三方面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二是坚持创新驱动,三是坚持系统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张江波表示。
强内外 扩通道 夯实国际物流基础
“这是我国现代物流领域一份十分重要的发展规划,对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规划》提出,将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设施,集聚物流要素资源,带动相关产业要素资源集聚融合,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物流枢纽经济;另一方面,提升“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沿线物流基础设施支撑和服务能力,优化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基于物流大通道的经济产业走廊,培育发展物流通道经济,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规划》指出了当前我国存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的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总体上存在“东强西弱、城强乡弱、内强外弱”的问题,因此,《规划》提出“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等目标。对于港航物流业而言,这不仅契合了发展的逻辑,也进一步要求港航物流企业要服务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的构建。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张大为就介绍:“近年来,我国国际物流得到快速发展,目前,中欧班列通达欧洲约24个国家196个城市,我国国际道路运输合作范围拓展至19个国家,水路国际运输航线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航空网络覆盖约60余个国家和地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网络加快建设,有力服务了国内国际双循环。”
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国际大通道建设的成就,而下一步如何加强则更受关注。
张大为介绍,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四个方面加强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
一是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加强“两沿十廊”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与周边国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辐射能力。
二是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快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优化国际海运网络,提高中韩陆海联运效率、推动中欧陆海快线健康发展。拓展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洲际航空网络。稳步扩大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协定签署实施范围。推动航空公司构建国际货运航线网络,完善国际寄递服务网络布局。
三是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深化国际物流供应链先行先试,加快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强统筹调度,保障能源、粮食、矿产等重要物资运输安全。
四是着力推进制度规则“软联通”。深入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推进双边、多边交通运输合作。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信息服务水平,做好与外贸企业的物流信息对接。
其中,多个方面涉及水运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水运是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的基础保障。
降成本 稳贸易 港航费收是重点
在推动“内外同强”的同时,《规划》延续了近几年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那就是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缩小与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差距。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角度而言,近年来,已经牵头报请国务院印发系列综合性政策文件,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深化产业联动融合和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基本构建起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政策框架体系。其中,港航领域的费收清理整治是重点。
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其中,分类定向降低18个沿海港口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标准。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等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5%,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等1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0%。经测算,上述沿海港口引航机构减费金额约每年3.2亿元。
同时,还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进出长江干线港口的150米及以下中国籍船舶,由船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拖轮。并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督促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加强港口经营市场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022年8月份,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涉及水运领域的罚款事项取消4项,调整8项。
数据显示,2021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较2012年下降3.4个百分点,与主要经济体差距不断缩小。《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
张江波介绍,下一步,《规划》重点从三个维度加大政策引导: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果。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二是更加突出提质增效。重点聚焦全链条降成本、系统性降成本,强调通过提高物流发展质量、增进物流效率来推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一方面,推动解决跨运输方式、跨作业环节瓶颈问题,扩大低成本、高效率干支仓配一体化物流服务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合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等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三是推进深层次降成本。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推动设施联动发展,支持生态融合发展。
调结构 多创新 港航发展质量更高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降成本主力,《规划》着重突出了对运输结构的调整和创新引导现代物流智慧化发展。
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已经开展了四批116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的创建工作。2021年,示范工程累计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620万标箱,开通联运线路450条。
与此同时,多式联运“一单制”也取得成效。推动我国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重由2017年的7.8%提高至2021年的9.2%,水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重由2017年的14.1%提高至2021年的15.8%。2022年1—11月,我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完成805.6万标箱,同比增长17.6%。全国港口“散改集”作业完成643.3万标箱,同比增长11.9%。
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型,不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优化运输结构。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主产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加大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二是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到2025年实现沿海港口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超过70%。三是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港铁相关合资公司强化联合营销,不断扩大‘散改集’规模。”张大为表示。
而在智慧物流方面,在港航领域,“十四五”期间,还将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船岸智能化设备,5G通信、北斗导航等设施在港航业的使用,同时,加大数据集采、分析和应用,提升数据价值,并拓展智慧港航应用场景,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设备的覆盖范围等。
“未来,还将加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和铁路、港口、航空等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数据。”张江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