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斯溢钰
“不愧是船长负责制考核一等奖的拖轮,船员个个精神饱满,船舱处处窗明几净!”2月9日,在工作船码头现场监督检查的轮司岸基管理人员,对“甬港拖29”轮船员们竖起了大拇指。这艘拖轮,只是轮司深化“船长负责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年度工作会议指出,在要深化国企改革中推进功能重塑、优势重塑、体制机制重塑。轮司在船舶班组管理机制改革中,积极总结船长负责制落实以来的亮点成效,并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拖轮业务板块发展活力。
“推出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升船长在班组管理中的主动性、责任感,促进拖轮整体运行效率。”轮司船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船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如数家珍,“2019年,我们选了5艘拖轮做试点,经过2年多的摸索,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去年起,我们就铺开到28艘拖轮上试点了。”
2022年,宁波港域拖轮作业量超10万艘次,港口高峰值作业压力下,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日益严格。轮司聚焦船长负责制深化改革,通过“给权力、给压力、真激励”,鼓励船长担起责任、积极作为,取得了管理改革的显著成效。
除了鼓励试点拖轮争先竞优、开展年度成效评比,轮司更进一步将本船船员的人事否决权、奖金分配权等下放给船长,指导各船建立规范且有特色的内部管理、考核奖惩机制,真正实现船长“权责”相符、按规履责。
船长负责制有效转变了基层厂队、职能部室对一线船舶“保姆式服务”的现象,进一步释放了船舶自主管理能力。以往,船长负责安全驾驶,对设备管理、人员管理介入不深;现在,船长是拖轮明确的第一责任人,一切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均由船长牵头进行,船上其他人员进行必要的支持配合。船长的示范引领,把流动作业的船舶与循环倒班的船员凝聚在一起,班组成员自觉为船舶安全生产尽心出力,船容船貌得到本质提升。
在船长负责制的带动下,轮司船舶运营水平也取得明显进展。2022年,该公司船旗国检查“零缺陷”拖轮7艘次,同比增加4艘次;现场监督检查“零缺陷”拖轮24艘次, 同比增加13艘次,均为历年来最好成绩。降本增效方面,船员自觉践行节能减排,单艘次油耗同比下降5%;轮机员技术储备能力不断增加,自修项目比例同比增长5%,修理费用大幅降低。
今年,在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轮司将进一步深化船长负责制,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开展管理培训,为船长扩宽工作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细化船长负责制内容,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探索多形式“竞争上岗”“末位淘汰”,促动全员争先创优;强化单船组织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全体船员参与管理积极性。轮司将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致力于推动拖轮船舶从“安全高效管理”向“精益化管理”升级转型,助力集团更好服务“双循环”,建设“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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