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石孟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推进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工作落地实施,近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进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落地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力度,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海事局要依据职责切实加强对试点邮轮运输经营人及邮轮运营的监管,确保试点邮轮不从事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邮轮运输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控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独立通风条件的客房售票数量,做好船舶通风消毒,引导旅客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止发生规模性疫情。邮轮运输企业要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邮轮开航前要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长期停航的邮轮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要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监管。海南海事局在邮轮首航前,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在开航前纠正完成,切实加强邮轮安全监管。
图片源于: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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