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龙巍 张植凡 通讯员 李文娴 黄天乐 曹继兵
据湛江海事局28日通报,该局查获一起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将面临罚款12.8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4 日下午,湛江霞山海事处船载集装箱监管创新工作室人员对湛江港集装箱码头一批集装箱进行开箱检查,经过前期查阅箱内货物资料,结合现场摸、闻、捏等方法,一个装满名为“陶瓷熔块”的袋装货物集装箱引起了海事执法人员的注意,揭开“陶瓷熔块”的外包装,里面竟然还有一层包装,内包装装着片状的工业用氢氧化钠。本批货物共计25吨,原计划按普通货物通过船载集装箱从日照中转湛江运往海南。
2月27日,霞山海事处按照程序对托运人进行约谈,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调查处理程序,托运人对谎报行为供认不讳。
此次查获的危险品固体氢氧化钠,俗称烧碱、片碱,主要用于石油精炼、制革、医药等,是一类常用的基础化工原料,易溶于水,溶解时会放出大量热量,是第8类腐蚀性危险货物,对纤维、皮肤、玻璃、陶瓷等有强烈腐蚀作用。
由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成本远高于普通货物,长期以来,一些货主为了减少运输成本,以各种理由谎报瞒报危险品,这等于在船上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海上航行中出现恶劣天气或货物之间挤压碰撞,发生意外将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伪装成陶瓷熔块的固体氢氧化钠,无疑是“披着羊皮的狼”,严重威胁船舶海上航行安全。
湛江海事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开箱检查,展现“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提炼经验、优化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图片源于:中国水运网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