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孙丹妮
4月27日,交通运输部举行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郑清秀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从建设程序、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对码头改建扩建给予支持。
在建设程序方面,针对码头改建扩建工程的特点,明确了项目在立项办理、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主要建设程序方面可简化、优化的具体措施,包括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审批、合理简化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对简单项目合并办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简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第三方技术审查咨询等。
在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方面,交通运输部和相关部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码头改建扩建政策和要素保障,提出了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加强资金保障等举措。
一是加快审批办理或纳入绿色通道。各部门均明确了依法加快审批办理或纳入绿色通道的支持政策。
二是合理界定审批类别。明确符合条件的采用重力式码头等非透水结构的改建扩建项目,按构筑物用海方式办理;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项目,环评按照工程内容确定审批类别办理。
三是突出审核重点。明确了用海、环评等聚焦改建扩建部分,不延伸至原工程内容或不累加原工程规模的情形。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明确了可不开展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审批的情形,可不重新办理航评、用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形,以及水土保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等。
五是加强资金保障。提出了鼓励项目单位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等提供的多样化、差异化金融服务,支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专项债、企业信用类债券等用于码头改建扩建项目建设。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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