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家胜 康志雄 魏安俊 喻立 全媒记者 尹宇龙
2022年3月1日,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正式组建一支队八大队、二支队八大队等7个承担四级以上航道行政执法职责的大队,所属各支队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将五级以下航道的执法任务分配给各相关执法大队,依法开展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开创了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事业新局面。
截至2022年12月,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在职航道行政执法人员64名,自有执法船1艘,租用趸船6艘、巡航艇8艘,为实现江西省航道通江达海、货畅其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以建章立制提升执法质效
为切实承担好全省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航道执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试行)》和《航道执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文件,划定了航道执法职权边界,从组织机构、职责制度上保障了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2022年,各大队依法开展涉航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共办理航道行政执法案件188起,全力保护辖区航道资源。
以加强巡查保障航道畅通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结合所辖航段实际,规定各航道执法大队每周要完成不少于2次的巡查任务,每月要完成不少于1次的联合巡查任务,管辖五级以下航道的执法大队要完成本年度所辖航段全覆盖的巡查任务,并督促各航道执法大队重点加强对通航建筑物、涉航工程、航标设施的巡查力度,加大对港口、码头、桥梁、停泊区等通航水域的巡查频次,全力保障辖区航道畅通。2022年,各大队共开展巡航976艘次,巡查里程5万余公里。
以强化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各大队全面摸排所辖航段的涉航工程,逐个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前已合法建设、未提供审批材料和实施后已依法取得航评审核、开始建设的未取得航评审核等四类涉航工程,分类做好事前介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增强监管实效。在2022年的涉水工程大检查工作中,各大队共计出动船艇巡查667艘次、出动车辆巡查94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541人次,有效预防并消除了危害航道通航的安全隐患。
以联勤联动构建齐抓共管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积极探索实践“一路三方”“法航共建”等新执法模式,各大队与水上交通运输执法、航道管养、水警、水利、渔政等部门加强联勤联动,建立突发情况联合处置、安全形势信息互通、执法能力建设互助、水上联合搜救、平安航道联合巡查等执法合作机制,有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航道安全、阻碍航道畅通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管辖水域航道通航环境和良好的通航秩序。
风好正是扬帆时,蓄力启航新征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将进一步加强航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航道执法水平,提高航道巡查质量,强化涉航工程监管,为实现交通强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注入磅礴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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