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预算绩效管理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对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作出部署,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个目标
《实施意见》旨在指导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更好地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交通运输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交通运输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向高质量发展。
三个维度 两条主线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三个方面绩效管理。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交通运输领域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主要从“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两条预算管理主线推进。围绕两条预算管理主线,建立交通运输领域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交通运输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绩效目标设定、事前评估、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考评、绩效结果反馈应用等各环节。
四个方面 十三项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包括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优化部门预算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设置,梳理规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强化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稳步推进部门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考评等。
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范围,逐步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等。
深入推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包括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加强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事前绩效审核,稳步推进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考评,深入开展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考评试点等。
探索建立交通运输领域资金政策定期评估机制。主要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政策纳入绩效管理。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中央财政资金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为政策的实施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三项要求保障落实
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约束,深化监督考核。
做好宣贯培训,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