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山东港口牵头,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辽港集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参与编制的团体标准《近零碳港区建设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由中国航海学会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全国首个“近零碳港区”建设技术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山东港口在全国沿海港口绿色低碳港口建设领域的影响力也逐步凸显。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的要求。
作为物流供应链上的重要节点,山东港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要,积极践行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求,不断探索近零碳港区建设路径,持续完善集疏运系统、调整能源供给结构、优化用能方式、改进设备工艺,取得了积极成效。
特别是山东港口通过发挥港口的平台和枢纽功能,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公转铁”“公转水”等,提高了综合运输效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生态圈共建。同时,通过码头的集约化、流程化,进一步提升码头装卸效率、口岸通行效率,从源头降低资源、能源的消耗强度,向着近零碳港口建设目标加速迈进。
随着交通运输部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进一步提出了实施近零碳枢纽场站建设行动,以重要港区、货运场站为主,推进内部作业机械、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等加快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近零碳排放,创建近零碳码头、近零碳货运场站等更深层次的要求。
为此,山东港口印发了《关于推动近零碳港口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从绿色用能、绿色工艺、绿色技术和绿色环境四个方面推动近零碳作业区、近零碳码头、近零碳港区创建工作,但相关工作成果缺乏评价依据,处于“无标可依”的状态。
面对新情况,山东港口主动担当,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标准与计量研究中心等,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在凝练山东港口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渤海湾港绿色低碳建设经验基础上,充分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净零指南》国际标准接轨,提出了近零碳港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以及碳排放核算、碳减排措施、碳排放监测、评价与改进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沿海近零碳港区的新建、改扩建、运营与管理。
在标准中,对碳排放核算、碳减排措施,以及监测、评价与改进等进行了标准化制定,提供了优化运输结构和工艺、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碳排放管理等指导说明,对于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化推动港口绿色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交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未来,山东港口将继续在近零碳港区建设中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国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积极承担交通运输部“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研究”等科研项目,以“一流”的标准作为有力支撑,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推进“双一流”建设、打造“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