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聚焦“特殊”、“经济”、“功能”三个关键词,共6方面29条,以解决临港新片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给予临港新片区更大力度的资源要素供给与改革自主权,助力临港新片区更好成为全市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强化新片区特殊功能定位方面,《意见》提出,原则上,上海市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符合新片区发展导向的重点项目优先在新片区布局。推动新片区适用《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中的各项支持政策。
推动科技创新前沿产业集聚发展方面,上海将进一步赋予新片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发展有关区级推荐权。推动实现新片区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评审体系纳入全市体系。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支持新片区高标准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引领区。
提升城市基础功能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对外快速交通体系。滚动修编新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新片区轨道交通网络,研究论证四团枢纽规划方案。加快建设市域铁路南汇支线,推进南枫线前期工作并按照计划启动建设。研究确定新片区与市中心直达快速轨道交通线路方案,并纳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线网实施深化调整规划,推动尽早实施。研究推进S2沪芦高速拓宽工作。
委托新片区管委会行使海域使用审批权。统一海域使用审批监管相关事权行使主体,将新片区范围内的海域使用审批权依法委托新片区管委会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