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获生态环境部批复。《报告书》获得批复,标志着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快速推进,并再次取得重要成效。
5月7日至9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在宁波市组织召开《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
该审查是港口规划修订过程中的核心环节之一,是对港口总规环境影响情况全面、系统、深入的一次评估,意在促港口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
6月2日,生态环境部出具审查意见,认为环评内容较全面,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方法基本适当,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基本可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征求国家相关部门意见推动总体规划报批。
宁波舟山港作为全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和国内、国际物流的重要节点。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有效指导了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发展。
修订后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对原《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作了系统性的优化调整。
在空间格局方面,将“一港、四核、十九区”调整为“一港、两核、二十区”。
一港即宁波舟山港;两核即中部核心区和北部核心区;二十区即衢山、洋山、北仑、六横、穿山、梅山、金塘、大榭、岑港、嵊泗、岱山、白泉、镇海、定海14个重要港区和马岙、杭州湾、象山港、石浦、沈家门、甬江6个一般港区。
接下来,宁波舟山港将以更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更强大的联运能力,当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开路先锋,以“硬核”强港的姿态,助力长三角乃至全国高水平的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