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轮船”)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签署5艘30.6万吨原油船和5艘11.5万吨原油船建造合同,该批新船将陆续在2027年至2028年间交付,投入运营后,将为我国国际能源运输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
本次签署的30.6万吨原油船是大连造船自主研发的最新一代VLCC船型,总长约333米,型宽60米,设计满足最新国际公约、规范和大油运公司要求,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达到EEDI第三阶段标准,综合性能优异,通航性好,能够快速通航马六甲海峡,有效缩短营运周期,提高船舶运营效率。基于船东常用的营运航速,并兼顾改善船舶在风浪中的性能,大连造船对该系列船进行型线优化,在此基础上采用了一体化设计的节能导轮、螺旋桨和消涡鳍,以追求更高的水动力性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签署的系列11.5万吨原油船是结合招商轮船需求量身打造的新阿芙拉船型,总长约243米,型宽44米,秉持“安全、经济、环保”的设计理念,安装节能导轮、消涡鳍等节能设备,提高运营经济性,最大限度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性。主机、发电机配备SCR脱氮设备和脱硫洗涤塔设备,满足氮氧化物(NOx)和硫氧化物(SOx)等要求的环保排放标准。具有优异的安全、节能、环保及适港性等特点。
据悉,本项目是招商轮船连续三年内第5次在大连造船订造油船,本项目十艘船签约生效后,大连造船本部为招商轮船建造的各型船舶订单记录达56艘,合计载重吨超12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