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宁波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对扶持对象、标准,申报的资格条件、申请发放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在资金扶持上,总体将遵循“突出重点、一线一策、平台运作”的原则,按照“先干后补”的模式,对海铁联运实际经营人进行资金补助。
“与上一轮相比,新出台的扶持政策的扶持更优化、扶持对象更精确、与信用体系结合更紧密。”宁波市海铁联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宁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铁联运地方扶持政策,至今已连续实施了五轮,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超6.7亿元。推动集装箱海铁联运箱量从2009年的1690标箱跃升至去年的165.2万标箱。
此外,宁波通过价格优惠和作业优先等举措,吸引马士基、中远海运等16家龙头船公司拓展延伸服务至内陆腹地,在全国港口中率先开展海铁联运全程运输提单业务,实现海运主导模式的一单到底,每年为客户节省异地提箱成本2500万元以上。通过主动走出去对接,宁波与内陆腹地城市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已联动21个内陆城市出台海铁联运补助政策,共同培育宁波舟山港腹地箱源市场。
截至目前,宁波已开通海铁联运线路106条,其中常态化运行班列线路26条,累计设立内陆无水港37家,业务辐射全国16个省(区、市)、66个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