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在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海洋石油302”轮在海巡艇的护航下缓缓靠妥地中海集装箱船“FATMA”轮船侧,计划为“FATMA”轮实施约4600立方米LNG(液化天然气)加注。这是宁波舟山港继在梅山港区成功试点LNG加注业务后,首次将该业务扩展至穿山港区,标志着宁波舟山港LNG加注服务范围实现从“单一”到“多点”突破,初步构建成多港区加注网络。
近年来,宁波舟山港积极打造全球重要港航物流中心、战略资源配置中心和现代航运服务基地,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海港力量。作为全球少数具备国际航行船舶LNG加注服务能力的枢纽港,宁波舟山港在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政策发力支持下,积极响应清洁能源发展,大力培育LNG加注新业务。
在2023年6月完成浙江首单LNG试点加注业务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和中国海油气电集团积极推进LNG常态化加注。今年8月,在海事部门的指导支持下通过了相关港区可操作的通航报告和同步作业报告评审,将服务版图拓展至穿山、大榭等港区。截至目前,实现LNG加注常态化的宁波舟山港已累计完成LNG加注业务14艘次,加注量超6万立方米。
宁波舟山港加注服务能力的扩容提级,建立在多方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浙江省海港集团协同浙江自贸区、海事、海关、边检、交通运输等部门与中国海油气电集团持续发力,推动此次LNG加注业务顺利进行。
其中,宁波海事局基于穿山港区气象海况复杂多变、各类船舶往来穿梭频繁、作业窗口期相对梅山港区更为短暂等特点,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指导加注单位针对穿山港区“海洋石油302”轮LNG加注作业深入开展通航安全、船对船加注作业风险识别以及同步作业方案等专题研究与评估,为扩区加注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宁波海事局指导制定本次穿山港区集装箱船首船加注的“一域一船一策”保障方案,在“海洋石油302”轮“两进两出”“返装”及“加注”过程中,采用“CCTV+海巡艇+无人机+VTS”的监管模式,提供船舶进出港护航、靠离泊监护、加注作业安全“体检”等海事服务,为穿山港区首次LNG加注作业安全高效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宁波舟山港将持续创新提升港口航运服务能力,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扩大保税LNG加注作业范围,积极推进绿色甲醇、氨以及生物燃料等新型燃料加注业务,以港口服务绿色发展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及宁波市打造全球航运中心城市,擦亮“枢纽自贸区”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