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间,中船科技发布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船集团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文号为国资产权[2019]459号的批复。
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原则同意中船科技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第二,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完成后,中船科技总股本不超过116793.1974万股,其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资)、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资)和中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资)分别持有39367.0702万股、2872.7521万股和16596.6139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3.71%、2.46%和14.21%。
回溯到中船科技8月中旬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书》(草案)等公告,《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彼时中船科技拟作价21.1亿元,通过发股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鹰集团100%股权。
与此同时,中船科技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1.2亿元。
从最终股权结构看,中船科技和海鹰集团可谓“一家人”。目前,中船集团直接持有中船科技37.38%股份,间接持有3.9%的股份,为中船科技的控股股东。而海鹰集团的股权则由中船集团和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中船电科直接持有。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集团对中船科技的合计持股比例有望达到57.64%。
从体量看,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将海鹰集团纳入合并范围后,中船科技也有望实现业绩增长。中船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此举有望帮助上市公司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中船科技该重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