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杨秋)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10月13日,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宁夏、陕西、四川、内蒙古、西藏等西部12省区市以及海南省和广东湛江市,在重庆市进行框架协议签约,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据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相关省区市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成功签约,是落实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精神、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扩大西部陆海新通道朋友圈,有利于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一带”和“一路”陆海联动,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交通物流经济深度融合。
据了解,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主要物流组织方式均实现常态化开行。截至今年9月30日,兰渝专列、陇渝、陇桂、黔桂、桂陇、青渝桂新等多条线路协同发展,渝黔桂新铁海联运班列累计开行1349班,国际铁路联运(重庆-河内)班列开行103班,重庆-东盟跨境公路班车发车逾1600车次,陆海新通道已辐射连通全球9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190多个港口。
8月2日,国家出台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迎来了重大机遇。重庆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将联合西部11省区,以及海南省和广东湛江市建立完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加快运营组织中心、运营平台和物流枢纽建设,努力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为运输能力强、枢纽布局合理、多式联运便捷、物流服务水平一流、通关效率高、物流成本低的国际物流贸易大通道,促进西部地区物流市场竞争有序,区域经贸协调发展,多方合作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