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启动对中国3000亿关税加征清单排除指南。
当地时间10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第14批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主要涉及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中的83个品类。排除有效期可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2000亿清单生效之日)。
本次清单排除商品清单情况
1.排除效力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排除清单产品说明的任何企业都可以享受免加征额外关税。
2.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布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9月24日至2020年8月7日。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货物进境指导和实施排除加征的指示。
点击这里,查看本次商品排除清单。
此前,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A部分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
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点击这里进入美国3000亿关税排除申请地址。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信息,相关企业可以提前做准备:
申请人联络信息。
产品10位美国海关编码。
产品是否受到过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或反补贴裁定。
详细的产品描述说明。
申请人与产品的关系。
产品在美国的可替代性。
产品在第三国的可替代性。
寻找替代产品所作出的尝试。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中国的该产品数量和金额。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第三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美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
该产品是最终产品还是生产最终产品所需的。
征收额外关税是否对贵公司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害。
其他支持性信息。
您是否申请过340亿清单、160亿清单和2000亿清单涉及产品的排除。
该产品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者和“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的产业政策相关。
其他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