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经营资质管理、经营规范、诚信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四十九条。其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册在舟山行政区域内船舶供应企业的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经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参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明确了船舶供应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要求
主要涉及船舶港口服务备案、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7项行政备案事项;涉及国境口岸卫生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免税商店设立审批许可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锚地供应经营资格备案、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备案2项地方性备案事项。
三、明确了船舶供应企业开展业务的标准流程
从业务申报、供应场所(区域)管理、人员登轮和船舶搭靠、海关核销和退(免)税6个主要环节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桶装船用润滑油供应作业可按照船用危险品供应业务流程操作。
四、明确了对船舶供应企业推行诚信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分级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对企业经营行为提出规范要求。
五、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了市场退出机制。
六、明确了锚地供应监督管理工作参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锚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监管操作规程(试行)》执行
该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做大做强舟山船舶供应市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船舶物料供应管理制度体系,引导外轮供应行业规范化发展。
发展船舶供应服务是建设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的重要内容。浙江自贸试验区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全力打造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已经成为全国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体量最大、增速最快、竞争最活跃、通关效率最高的区域,舟山跻身全球十大加油港。依托船舶维修、大宗商品中转储运、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三大优势,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正在大力发展生活物资、船用物料、船用备件等外轮供应业务,积极拓展锚地船舶供应市场,2018年全市外轮供应货值突破15亿美元。
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管理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