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凤祥(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凤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周凤祥于2007年至2012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72万余元;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63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凤祥人物履历
1987年08月——1991年12月,江南造船厂工作;
1992年01月——1997年12月,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公司工作;
1998年01月——2006年07月,先后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
2006年08月——2007年02月,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2007年03月——2011年12月,先后任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2年01月——2018年07月,任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其间:2018年04月,更名为中船重工物贸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08月——2019年07月,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物贸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