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长航凤凰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分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苏市监列严字(2020)第000188号)。公告涉及本公司下属江苏分公司,该司已于2013年依规撤销,但因故未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2012年1月起运营,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565号,负责人:汪建民。因经营不及预期,已于2013年8月5日决定撤销,但因部分非在岗员工仍然需要使用江苏分公司户头缴纳公积金而无法及时注销,该分公司已停业多年,其间未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2017年1月11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分公司被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后于2020年1月13日被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目前,原使用江苏分公司户头缴纳公积金的人员已移出本公司,其公积金缴纳正办理转移手续。公司已责成该分公司原负责人汪建明办理分公司注销手续。
同日,长航凤凰称,1月9日,山西吉昌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中银国际将把天津航海运有限公司质押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股票的债权转让给吉昌投资。吉昌投资与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本次债权转移未导致股权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