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共6大类24项举措,基本涵盖了海事监管服务的所有领域。
《意见》包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水上安全治理新格局、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构建一流设施装备体系、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6个方面,共24项举措。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采取下放有利先行先试的管理权限、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自主复制“放管服”改革举措等,支持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其中,在下放管理权限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先期下放深圳海事部门(或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权包括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跨直属局辖区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6项。此外,协调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权包括港口(水域)临时开放、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2项。
在加强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方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推出了系列举措。例如,目前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实施的以“中国前海”为船籍港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着适用范围、税收政策、船舶检验等方面的制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推动免征“中国前海”国际登记船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且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入级检验业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宅介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举全国海事系统之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因此提出“三步走、三助力”总体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在深圳率先基本建成一流海事,海事服务、航海保障、海事队伍、设施装备和国际影响跻身世界一流行列,助力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第二步,到2035年,在深圳率先全面建成一流海事,打造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助力深圳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彰显,海事治理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加卓著,助力深圳成为全球标杆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