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经公告送达,依法应于节后首日开庭。鉴于当前疫情,合议庭决定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
经过合议庭庭前大量准备和充分沟通,在被告未到庭情况下,原告通过互联网陈述诉请、举证、质证,发表法律意见,庭后网上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顺利流畅,程序严谨,过程完整,实现了庭审目的,达到了和在院开庭一致的效果。原告对在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下庭审未发生影响表示满意。
此次开庭实现了节后网上庭审开门红,法官们对疫情形势下保障法院基本审判和诉服活动顺利开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