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落实疫情防控、港口生产“两手抓”的方针,在严密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尽力保障港口正常生产。
1月25日至2月6日,舟山港口累计到港作业船舶874艘,完成煤、粮、油气、矿等物资货运量968.4万吨。
一、构建海上防控体系 系列措施迅速落地港口是此次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一线,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快速构建全覆盖的海上疫情管控指挥体系,科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与各县(区)、功能区、海事、海关、边检、经信、交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联防联控,精准防控,扎实筑牢海上防线,坚决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扩散、蔓延。
自海上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共检查和审核到港作业运输船舶874艘、船员12015名。期间编制到港船舶作业指导意见,对靠泊作业船舶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船上船员不上岸,岸上人员不上船,船岸人员不直接接触,切实阻断疫情从海上输入的通道。
二、科学精准施策 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同时,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港口生产的影响,有效保障各类重点物资的运输,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动口岸相关部门和各港口企业,加强春节休假期间的值班备勤,快速审核,高效协调,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有序、高效、畅通。
1月25日至2月6日,舟山港口累计到港作业船舶874艘,其中装卸作业船舶811艘,加油作业船舶63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