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整合需求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注销参股子公司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财务公司”)。
据公告,大连港财务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持股60%,公司持股40%。截至2019 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19,183.56万元,负债总额 696,110.35 万元,净资产 223,073.2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5,643.76 万元,净利润 17,326.73 万元。
公告显示,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17日修订的《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已有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多家财务公司。为规范运作,招商局集团拟按银保监会要求,对大连港财务公司进行注销清算。
此外,据公告,在大连港财务公司注销后,公司可陆续收回股利、存款、投资款。该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