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发布了关于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原文
根据公告,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多个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包括:
上港集团认购宁波舟山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宁波舟山港将与上港集团协商,参与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
双方将以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在港航、交通、能源等领域及相关项目方面,开展投资合作。
双方将在子公司层面,寻求子公司的投资及业务合作。
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讨论现有合作情况、未来合作需求等战略合作事宜。
据悉,上港集团拟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宁波舟山港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份数的5%,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但若因宁波舟山港股价上涨,导致按人民币37亿元的认购比例不足前述5%的,则按人民币37亿元认购所对应实际比例的股份。
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从上港集团登记为宁波舟山港股东之日起,上港集团将参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依法享有宁波舟山港章程赋予的包括董事提名权在内的各项股东权利。
据了解,此次双方战略合作,将以资本为纽带,实现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的战略重组,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以宁波舟山港为合作平台,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整合港口资产,实现优势互补,以提高港口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水平,助力宁波舟山港未来发展。
双方合作目标旨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后续战略合作,增强港口群联动协作成效,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