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这是新时代江西首个全域范围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从更高层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实践,对于江西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走出一条内陆省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批复提出,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
批复要求,江西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