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舟山海事局获悉,截至昨日,疫情期间舟山海事局已为港口航运企业减免规费合计超过1亿元。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阶段性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海事部门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对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
根据统计,舟山海域港口建设费已累计减免金额9880.68万元,减免货量达2113.67万吨,其中金属矿石、石油、煤炭、非金属矿石和粮食五类大宗散货港口建设费减免金额合计达9801.71万元。此外,舟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免金额为125.96万元,减免的货类主要为原油、燃料油和沥青,三类货物合计减免货量达839.76万吨。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舟山海事局全面贯彻落实规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该局重新梳理规费申报流程,及时掌握减免政策效应,多渠道开展减免政策宣贯,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该局还优化规费申办模式,推动规费征收网上办理和无纸化达到了90%以上。
舟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该项减免政策将为港口企业减免规费超过2.5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增添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