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江苏海事局获悉,今年3月—4月,江苏海事局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超2.3亿元,长江下游航运经济总体稳中向好。
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自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据统计,2020年1月份以来,江苏海事局累计征收港口建设费4.45亿元,3月—4月阶段性免征外贸进出口货物2.32亿元,征收和免征合计6.7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下降6.6%;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累计征收90万元,3月至4月阶段性免征35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同期保持持平。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好这一政策,并兼顾疫情防疫工作需要,江苏海事局对辖区海事窗口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流程进行了适时调整,通过推进水路联运申报核销平台与海事征稽协同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组织开发电子信息上报通道、推进无人值守站中转核销功能应用等信息化手段,尽可能降低窗口人员流动和接触,避免人员聚集。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江苏海事局将持续强化征稽信息化开发和应用,打造征稽信用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舱单电子化、档案电子化、支付电子化、票据电子化,真正实现规费征稽工作“零接触、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