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多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涉及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和江苏省。
在对各地的回复意见中,交通运输部在同意各地不同的交通强国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均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深圳
对深圳市的意见中,交通部表示原则同意在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发展、港口城市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建设、高度城市化地区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及自由流收费体系建设、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重庆
对重庆市的意见中,交通部表示原则同意在品质工程建设、多层次轨道网融合发展、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枢纽经济新格局、智慧交通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兴安水平、打造平安交通工程、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打造运河绿色文化带等方面开展试点。
广西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意见中,交通部表示原则同意在推进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多层次国际枢纽、推动国际运输便利化、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提升科技兴安水平等方面开展试点。
浙江
对浙江省的意见中,交通部表示原则同意在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打造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打造一流枢纽城市、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交通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世界一流港口、打造平安交通、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绿色交通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
江苏
对江苏省的意见中,交通部表示原则同意在品质工程建设、多层次轨道网融合发展、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枢纽经济新格局、智慧交通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兴安水平、打造平安交通工程、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打造运河绿色文化带等方面开展试点。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