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2日,一批跨境电商货物搭乘中欧(武汉)班列从中铁联集武汉中心站发往爱沙尼亚,这是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首次搭载中欧(武汉)班列。
这批货物由武汉自贸区内的外资企业湖北澳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口,据澳宝负责人介绍,本次货物为200件啤酒,将直接出口给商家。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自9月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为进一步优化贸易出口的流程、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澳宝决定尝试依托中欧班列(武汉)开拓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为海外市场提供优质的中国产品。
跨境电商B2B出口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境内的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送达境外企业的直接出口方式(采用9710监管模式);二是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的出口海外仓方式(采用9810监管模式)。跨境电商货物搭乘中欧班列可以更加高效、低成本通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时也可为稳外贸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