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雄狮’轮,请你船进入马峙1号锚地Y8锚位,进入锚地请保持安全航速,注意观察周边船舶动态,下锚前请与交管核对锚位。”近日,在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值班员的指挥下,“亚洲雄狮”轮顺利进入指定位置锚泊。
随着临港产业逐渐成为发展新引擎,舟山到港作业船舶数量激增,日均进出可达2000余艘次,海上锚地整体容量日趋饱和。面对锚地安全监管和交通组织压力,2019年起,舟山海事局创新举措,探索实施“多元智控”锚地管理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技术赋能,以更加智慧的监管手段保障船舶锚泊安全,推动锚地资源高效利用。通过舟山海事锚地“多元智控”管理,锚地交通秩序更为有序,船舶抛锚等待时间明显减少。
锚地综合使用效率大幅提升
“‘多元智控’锚地管理机制是借助浙江海事局交通组织一体化平台,从提高锚地运行效率、保障锚地本质安全、营造诚信文化氛围三个维度入手,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工作方案、引入诚信标准等方式,实现锚地‘智’与‘控’的一项创新举措。”舟山VTS值班长宁志宾介绍,借助“多元智控”机制的应用,海事部门正逐步实现对锚地稀缺锚位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锚地的最优化管理。
“多元智控”机制通过锚地间功能容量互补,锚泊调度动态平衡,来均衡控制锚地船舶总量,达到锚地资源最大化利用。宁志宾介绍,在锚地容量预控管理中,当某个锚地达到容量预警预控范围时,舟山VTS立即启动锚泊临时管制,并结合预设交通组织场景,做好后续船舶锚位统一组织调配,确保区域化锚泊资源供需动态平衡,同时第一时间借助一体化平台向船方或代理传递调整信息,方便船方及早调整锚泊作业计划,实现锚地资源合理使用。
舟山VTS结合锚泊作业类型、船舶参数等因素综合考虑统筹安排锚泊,实现全程重点掌控。以马峙锚地为例,该锚地主要为大型船舶开展燃油加注和清舱作业提供锚泊服务,舟山VTS结合大数据分析和用户体验反馈,对该锚地定点锚位数量、位置进行合理静态布设动态统筹安排,定期优化定点锚位技术参数,试点“双轨制”定点锚泊管理。船方或代理既可以根据限定锚泊参数快速自助式选择定点锚位,VTS负责审核发布,也可以选择集中申请,VTS统筹安排发布。据统计,今年1~10月,马峙锚地共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作业388次,加注量达26.17万吨。“这种锚地管理模式很好地缓解了现在舟山大型锚地紧缺的情况,锚地使用率大幅提升,为我们船舶开展燃料油加注、清洗舱等作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巴拿马籍散货船“KIRRIBILLI”轮船舶代理员小许为新模式点赞。
据统计,今年1~10月份,舟山VTS共计开展锚地交通组织23126次,同比增长34.05%,VTS管理区重要锚位共计有3919艘次船舶申请并使用,VTS审批发布率稳定保持在77%以上,锚位使用周转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锚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9月下旬,“宏浦33”轮在岱山东霍山1号锚地疑似走锚,并以1.5节航速不断靠近东南侧锚泊的“宁申海油7”等多艘油轮,经改良升级的舟山VTS报警系统第一时间自动监测发现,并向值班台发出声光语音报警,舟山VTS值班员接报警信息后,迅速定位核查,并指令“宁申海油7”等多艘油轮紧急起锚避让,同时要求“宏浦33”轮船长立即上驾驶台指挥,采取应急措施控制锚位,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成功将多船擦碰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得益于“多元智控”机制的预警报警功能,海事部门在锚地管理中实现了安全和效能“两兼顾”。舟山VTS主要通过在锚地外边缘设置船舶速度、吃水监测带,在锚地内部设置船舶碰撞危险、船舶走锚、重点船舶警戒、重载大吃水船防搁浅等系列系统报警,并结合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报警功能,有效降低锚地事故和险情的发生概率。今年以来,舟山VTS管辖锚地水域成功控制锚地内船舶走锚风险58起,船舶碰撞风险38起,船舶搁浅风险6起,相关水域均未发生一般级及以上事故。
此外,借助于“多元智控”机制,海事部门还精准施力,优化锚地水域通航环境和秩序。根据水域环境、锚地负载率、船舶交通流走向、违规频次等因素,对特定管理区和相关船舶开展“三位一体”联动执法,有效整治锚地船舶甚高频未正常值守、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未有效开启、未经许可擅自锚泊等违章行为,今年1~10月已开展联动执法行动80次,发现违规船舶164艘次,处理不安全行为323起。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基础上,海事部门还坚持事前主动预防,结合违规数据分析和联动执法结果运用,推行“安全警示”柔性执法,通过警示教育、案例探讨、集中短培训等方式,推动企业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技能不断提升。
锚地诚信管理初见成效
“我们希望通过加强诚信管理,从源头上来遏制船舶因虚报锚泊计划、异常延期等不诚信行为引发的锚地资源无端浪费现象。”舟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多元智控”机制下,海事部门开发了诚信管理模块,通过信用评级和分级管理,逐步规范船舶代理和航运企业的锚泊申请。
海事部门联合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和诚信自律标准,积极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规范诚信的锚地综合服务环境。在诚信自律标准中海事部门明确了4类小差错、3类一般差错和3类严重差错的失信行为,通过对企业信用评级进行分级动态管理,评级结果也同步作为锚地定点锚位安排的重要参考指标,影响着诚信代理及航运企业的锚位使用优先级。据了解,现已有76家船舶代理和航运企业加入了诚信自律管理队伍。
在诚信管理的基础上,今年9月以来,舟山海事局组织开展船舶锚泊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截至10月,共发现船舶代理和航运企业虚报锚泊计划、异常延期等不诚信行为15起,对诚信管理效果进行了进一步检验和巩固。
“构建良好的锚泊综合服务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现在海事部门引入诚信管理,我觉得挺好的。加入到诚信自律管理队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规范经营,等级越高服务还越好,对我们企业自身发展是非常有力的。”舟山中外运船务代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