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大连市港口公益性资产(第一批)移交工作会暨移交接收签字仪式在辽港集团举行。大连市副市长靳国卫,辽港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翼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大连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机关事务局、口岸办、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辽港集团、大连港集团等相关负责人参加移交工作会并出席签字仪式。
港口公益性资产是指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护岸、公益性道路等设施。按照《关于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公益性资产安排协议》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公益性资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市港口公益性资产共计30项(含太平湾项目),资产净值39.19亿元。本次移交的第一批公益性资产是大连港大窑湾岛堤,资产净值1.23亿元。该岛堤于1999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01年11月28日竣工使用。移交接收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资产项目结构检测评估、资产价值确认、清查审计、法律合规性查验、档案资料整理及电子化、签署批准文件等内容。
移交工作会上,辽港集团副总经理司政、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贺楠分别介绍了第一批港口公益性资产移交及接收工作情况。
张翼表示,辽港集团成立一年多来,在中央、省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自去年8月起,大连港集团和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港口整合系列协议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性资产移交接受相关工作,为大连市打造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创造有利局面。辽港集团将继续认真落实好招商局集团与辽宁省、大连市签署的各项协议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大连市副市长靳国卫充分肯定了辽港集团在大连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辽宁港口整合的意义。他表示,辽港集团坐落在大连,辽港集团的发展和大连市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辽港集团整合工作情况及各项发展,将不遗余力为港口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他还强调,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规范操作、加强维护管理四个方面推进港口公益性资产移交工作,并对后续批次资产移交和移交后的维护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
移交工作会结束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魏明晖、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滕人海分别作为移交方与承接主体,签署了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