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港口消息,1月12日晚间,珠海港(000507.SZ)公布,拟以协议方式受让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秀强股份(300160)1.5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收购完成后,秀强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珠海港,实控人随之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珠海港称,为进一步拓展能源环保主业的发展空间,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以自筹资金分别收购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秀强股份,股票代码:300160.SZ)9268.127万股、620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秀强股份合计1.55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0090%。本次收购秀强股份的交易价格为每股价格6.30元,交易总金额为9.74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秀强股份控股股东。
秀强股份是我国家电玻璃制造的龙头企业,家电玻璃生产销售及盈利稳定,近两年逐渐涉足电子玻璃、新能源汽车玻璃、建筑光伏玻璃等细分行业制造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基于公司拟重点发展新能源环保产业,此次收购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秀强股份产业经验及竞争优势,加快公司在新能源环保产业的布局和延伸,构建新的业务发展空间,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另据微港口之前披露,作为珠海港的母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发展风电产业的赛道上,在一年内相继收购并成功入主通裕重工、天能重工两家A股上市企业之后,近期又发起了第三家A股上市风电企业的收购。据微港口消息,1月7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振江股份603507.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卜春华夫妇拟联合其他股东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并涉及放弃表决权相关安排,同时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若此次交易最终达成,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1月8日,振江股份在进一步公告中称,截至目前,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已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将于近日签署完毕;非公开发行方案各方也已达成一致,公司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如果成功,这将是珠海港集团连续收购的第三家A股上市风电企业,前两家企业分别是主营风电塔筒业务的天能重工和主营风电轴承的通裕重工。
但是,1月12日晚间,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称,由于交易各方无法就协议其他条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结果符合要求的标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等)达成一致,且经过交易双方长达多日沟通均无法形成共识,因此本次交易终止。
公告称,在前期协商过程中,交易各方虽就股权转让中交易价格、支付条款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但最终对其他条款未达成一致,如非公开发行股份等事项涉及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珠海港认为可在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公司股东认为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应当事先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安排,双方对此每日保持沟通但仍未协商一致。同时,双方就公司2020 年 7 月“振江”号海水漫浸事故的定损责任认定存在一定分歧,上市公司股东希望获得充分的发展空间,希望本次事故的定损结果不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珠海港认为至少应当作为考量因素。最终,各方未就本次交易事项的全部条件达成一致。因此,为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同时为满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通知,本次交易事项终止。
振江股份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其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事项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