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其中,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并将于7月30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