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中远海控发布《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造船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宣布其间接全资子公司中远(开曼)水星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水星),于当日与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签订了10份造船协议,中远水星或其指定主体,共计订造6艘14092TEU集装箱船和4艘16180TEU集装箱船,全部采用传统燃料加脱硫塔的技术方案。
这意味着,中远海控运力将增长近15万TEU。算上这一新订单,中远海控目前的手持订单为22艘、42.5万TEU。待这些运力全部交付,中远海控的总运力将达到344万TEU。
据了解,此次订单中,每艘14092TEU型船的价格为1.46亿美元,每艘16180TEU型船的价格为1.55亿美元,总价为14.96亿美元。
6艘14092TEU型船,将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之间交付,4艘16180TEU型船,将于 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之间交付。
中远海控表示,此次交易符合其“十四五”发展规划,即致力于构建全球领先的集装箱业务体系,持续推进品牌价值与效益专精,打造客户青睐、利润领先、世界一流的全球集装箱生态体系综合服务商,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的地位,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运力规模。
中远海控认为,此次交易有利于全面巩固自身在东西干线上的竞争优势,并通过船舶梯级置换,加快开拓新兴市场、区域市场和第三国市场,实现运力全球配置,实现从“全球承运”向“承运全球”的跨越式发展。
其强调,大型集装箱船的单箱成本更低,设计建造融合了主流的先进设计理念,集成了诸多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降低了单箱成本,成本优势将更为明显,有利于降低航线网络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中远海控旗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曾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与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共计订造7艘23000TEU型集装箱船,总价合计超过11亿美元。
同日,另一家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订立《船舶租赁服务总协议》。中远海运集运及其下属子公司,自中远海发以光租方式,租入74艘集装箱船运营,交易金额总计46.18亿美元。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每一船舶船龄满25周年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