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沿江沿海现有港口码头企业70家,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45家,主要作业货种为矿建材料、煤炭金属矿石、水泥、粮食等,2020年港口普通货物吞吐量约为2.8亿吨。2019年5月,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港口普货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彻底、双重预防机制执行效果不佳等系列问题。特别是,企业疲于应付检查,编制虚假台账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法人员了解到,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仅明确了考核指标和达标标准,没有具体落实内容;有的港口普货企业没有专业安全管理人才;有的企业依靠第三方机构提供材料,不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管理情况。
针对普遍存在的“安全检查标准不一、台账质量参差不齐、标准化建设困难”等现状,牵头组织出台一套地方性标准,倒逼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020年4月,支队进行了项目申报。当年6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0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论证会”,对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合理性进行了专家论证,7月21日即完成了批准立项,10月底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和南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对外征求意见。同时,选择如皋中林港务有限公司进行试运行,根据企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再修改。
《指南》一共8章,内容涉及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需建立的台账等。今年7月20日,支队组织专家预评审会。与会专家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对支队编制该《指南》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填补了国内空白,希望推动《指南》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通讯员包宏龙 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