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河南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扎实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该厅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船舶、码头及交通穿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依法责令停业、关闭,与供水和保护水源相关的船舶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严格排查丹江口水库内的码头船舶存在的水污染隐患,按照规定配备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机制,避免污染饮用水水体;系统排查丹江口水库及南水北调干渠交通穿越存在的水污染隐患。
《方案》要求,加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船舶污染治理。加强船舶监管排查,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依法责令停业,与供水和保护水源相关的船舶限期改为清洁能源,保护区内设置禁航标志,禁止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驶入或停泊一级水源保护区。
《方案》提出,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联合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建立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建立从产生、接收、转移到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保障港口船舶污染物依法合规转移处置。
《方案》指出,加强运营船舶防污染监管并推动船舶标准化工作。推进船舶水污染物合规储存、排放、接收、转移和处置,加强辖区内船舶污染防治设施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船舶,通报发证船检机构和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罚。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严把船舶的准入关、退出关,依法强制报废使用超过年限的航运船舶;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研发和应用,推广LNG节能环保船舶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标准化建设。
《方案》强调,加强水域环境污染防治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敏感水域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规范应急反应程序,配备船舶防止溢油收集设备,防止突发事故油污泄漏扩散。定期举办防污染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控制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水域环境的损害。
《方案》还对组织实施的时间安排、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媒记者 康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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